公安考试难点知识侵犯财产罪
发布时间:2012.12.28  浏览次数:7563次   来源:尚邦公考

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等,侵犯财产罪是考试中的重点。

  (一)抢劫罪和抢夺罪:

  1.抢劫罪:

  ①手段:暴力、胁迫应当达到一定的程度:是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261条)。目的是强取财物。

  ▲ 甲偷乙的财物,被乙发现,乙欲反抗,甲把手中的刀放在自己的胸部说:"你别追我,我怕的要死"。甲追出乙的房子,将刀扔在地上逃走。甲构成盗窃罪。

  ②对象:财物及财产上利益。

  ▲ 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设定债务或免除债务。

  ③8 种法定刑升高的情况。《两抢意见》。

  ▲ 户指和人住宅:与外界相对隔绝。到封闭的院墙内抢劫,是入户抢劫,入户目的是非法的犯罪目的。

  ① 携带凶器抢夺的适用。

  ② 《刑法》269 条的适用。

  2.抢夺罪:

  ① 概念:趁人不备,公然夺取。

  ② 抢夺行为本身致人死亡,以过失致人死亡或抢夺罪择一重处罚。

  ③ 飞车抢夺,原则上定抢夺罪;但有排除反抗的、强拉硬拽或放任轻伤以上后果的,定抢劫。

  3.抢夺和抢劫的区别:抢劫罪的暴力指向人,强度大;抢夺罪的暴力指向财物,强度低;抢劫罪的被害人不敢反抗,抢夺罪的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来不及反抗。

  (二)盗窃罪和侵占罪

  1.盗窃罪

  ①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盗窃罪:

  A.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B.邮递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窃取财物的。

  C.盗窃增值税发票。

  D.盗窃上网账号、电话号码并造成自费损失的。

  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构成盗窃,财物一定是他人占有的。

  2.侵占罪

  ① 对象:保管物、埋藏物、遗忘物 3 种,见法条(270 条)。

  ② 与盗窃的区别标准:财物由谁占有或控制:

  盗窃:他人占有变为自己占有。

  侵占:自己占有变为自己所有。

  ▲ 一个妇女坐火车,带了个小孩,七个包裹,请小红帽甲带5 个给20元钱,出站时,妇女被查寻,其甲在前方20 米外看到溜走,将包卖掉,则甲:盗窃罪。

  (三)盗窃和诈骗

  1.诈骗罪:有欺骗的行为:被害人受骗后陷于错误的状态而交付财物

  2.区别:窃取和诈骗。

  ▲ 甲发现乙特别有钱,大喊乙:你老婆被车撞了,乙见甲走后,进入甲家拿走财物:盗窃罪。

  诈骗:受害人受害后而主动交付财物予犯罪人

  ▲ 甲去商场买表,乘售货人不备,将自己的手表与商场手表交换:盗窃罪。

  结论:调包的行为,原则上应定盗窃罪,司法考试多年涉及超市里,卖方便面的柜台,有一箱24 盒的碗装方便面,甲将正版光盘放入方便面箱,将方便面取出,价格很高:盗窃罪。

  ▲ 甲有徐悲鸿的画,到装祷店装裱,老板乙将真迹取下,将假画给甲,则乙: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财物拒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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