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170039职位17040500522考生在考察期间,主动提出放弃录用资格,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2〕91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将递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递补人员
序号 |
招考单位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1 |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 |
170039 |
17040500421 |
二、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请递补体检考生(见附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两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于2012年10月16日到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黄山市政府大楼7楼707室),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考生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费用:男304元、女313元,体检当天在体检医院缴纳。
黄山市考录办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