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市公务员非乡镇(街道)职位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浏览次数:4834次   来源:尚邦公考

  关于滁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乡镇(街道)职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滁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就2021年度滁州市考录公务员非乡镇(街道)职位资格复审事项(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时间:6月12日 下午2:00—4:00;
  地点:滁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会峰西路555号会峰大厦)。
  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本人到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包含本人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内容)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但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退役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本县“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在职和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总支)出具的证明。
  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存放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有固定格式,由本人现场填写)等材料。
  所有证件、证书、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二、确认缴费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人员,应在6月24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6月26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三、面试通知书打印
  面试人员在7月6日9:00至7日17:3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附件:1、非乡镇(街道)职位资格复审名单.xls
  2、资格复审疫情防控须知.doc
 

 滁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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