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和乡镇职位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4734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21年滁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和乡镇职位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滁州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就2021年度滁州市考录公务员警察职位、乡镇职位资格复审事项(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1、2)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警察职位资格复审
  时间:5月8日 下午2:00—3:30;
  地点:滁州科技馆一楼报告厅(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西北角,从北门进)。
  (二)乡镇职位资格复审
  时间:5月9日 下午2:00—5:00;
  地点:滁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会峰西路555号会峰大厦)。
  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对体能测评(基础体能测试)、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本人到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但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退役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本县“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在职证明。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有固定格式,由本人现场填写)等材料。
  二、确认缴费
  警察职位(不含特警特殊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55元后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须知》。体能测评时间为5月9日上午。
  特警特殊职位加试基础体能测试,加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乡镇职位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人员,应在5月12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5月13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三、面试通知书打印
  乡镇职位面试人员在5月19日9:00至20日17:3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附件:1、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名单.xls
  2、乡镇职位资格复审名单.xls
  3、疫情防控须知.doc
  

滁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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