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滁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0  浏览次数:4144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滁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岗位

1、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分别为勤务辅警(特警辅助岗位)、留置看护辅警和文职辅警,工作地点均在滁城。

2、按照“政府出资,保安招聘,公安使用”原则,由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二)待遇

1、年收入5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并实行动态调整。

2、留置看护辅警在执行留置看护勤务期间,按照规定发放执勤补贴。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97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勤务岗位50名,留置看护岗位45名,文职岗位2名。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报考岗位一览表》)。18-35周岁,即1983年10月9日至2001年10月9日期间出生;18-30周岁,即1988年10月9日至2001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较大面积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五)无犯罪记录及重大失信行为;

(六)原则上为市本级户口或在市本级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口;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处理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曾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七)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八)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滁州市保安服务公司(紫薇南路82号五楼502室,联系电话:2179922)。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取得笔试资格,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面试及体能测试费每人70元。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市情及简单写作。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入围人员的笔试排名将在滁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报考岗位1、岗位2和岗位3的人员参加体能达标测试,报考岗位4的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不计分值),体能测试达标情况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和专业测试由滁州市公安局分别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项目 标准
青年一组       (25岁以下) 青年二组    (26至30岁) 青年三组        (31至35岁)
男子 1000米跑 ≤4′20″ ≤4′40″ ≤4′50″
女子 800米跑 ≤4′20″ ≤4′35″ ≤4′45″ 


  在体能测试达标的基础上,岗位1、岗位2和岗位3笔试及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岗位4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按3:3: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人选。

六、政审和体检。政审工作由滁州市公安局参照招聘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组织实施,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七、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滁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示5天。根据总成绩排名,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违约或违反《滁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情节轻微的扣发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选库,自招聘工作结束之日起,在一年内若出现人员缺额,可从后备人选库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直接进入政审、体检程序。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3064711转2219;报名期间咨询电话:2179922)

附件:1、一览表.doc

2、报名表.doc 

滁州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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