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招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24  浏览次数:3567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9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招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要求,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时间:2019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8:20-下午4:2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55号省直机关活动中心)四楼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51-62607630、62607667。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关于毕业(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原件。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原件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必须本人参加,不接受他人代理。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与内容

1.测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测试内容: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专业素养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2.测试要求: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三)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外聘考官4人。

(四)专业测试评分

专业测试结束后,由考官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要点)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满分均为100分。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60%(统考笔试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0.4)。

考试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机关党建网和安徽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安徽机关党建网和安徽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省直机关工委和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党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党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其他未尽事宜,以《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及相关补充公告为准。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工作在校委会领导下开展,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照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负责指导监督,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工委机关纪委、学校机关党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07630、62607667

监督电话:0551-62520301、62607289

附件: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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