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铁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测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次数:3195次   来源:尚邦公考

关于2019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职测成绩

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

备注

3000049

3134301201417

109.3

96.5

205.8

3000049

3134301201418

64.7

87

151.7

3000049

3134301201419

76.4

75

151.4

3000050

3134301201426

104.7

86.5

191.2

3000050

3134301201428

101.6

77.5

179.1

3000050

3134301201423

107.1

68.5

175.6

3000051

3134301201505

100.7

82.5

183.2

3000051

3134301201502

94.9

83

177.9

3000051

3134301201508

81.2

70.5

151.7

3000052

2134300609226

105.5

107.5

213

3000052

2134300609220

92

107

199

3000052

2134300609219

88

99.5

187.5

3000052

2134300609224

80.5

107

187.5

3000053

3134301201510

105.5

92.5

198

3000053

3134301201511

103.2

88.5

191.7

3000053

3134301201512

101.3

88.5

189.8

3000054

3134301201516

112.3

86.5

198.8

3000054

3134301201518

85.6

82.5

168.1

3000054

3134301201515

78.6

86

164.6

3000055

2134300609313

95.5

83.5

179

3000055

2134300609315

79

100

179

3000055

2134300609312

77.5

92.5

170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7月7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地点:合肥铁路工程学校党政办公室(主教学楼813室)。合肥铁路工程学校位于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职教基地淮海大道。

乘车路线:乘304公交车到磨店职教基地淮海大道铁路学校站下即可。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551-64426248;64426408

学校网址:www.hres.cn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大学要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缴纳80元专业测试费后,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2019年6月28日


原网址:http://www.hres.cn/DocHtml/1/2019/6/28/728085108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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