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滁州明光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次数:3435次   来源:尚邦公考

明光市人民法院2019年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明光市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包含驾驶员1名、司法警察5名、书记员5名。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条件

(一)驾驶员1名(男性)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司法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年龄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驾驶证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在1989年7月2日以后出生);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7月2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条件: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精神病、癫痫等疾病;

4、学历条件: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驾驶证及以上,驾龄3年以上,能熟练驾驶机动车的;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近3年内交通违法记录次数年均5次以下;

6、退役军人、持A2驾驶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司法警察5名(4名男性、1名女性)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司法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年龄条件:男性司法警察年龄为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2日至1999年7月2日期间出生);女性司法警察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4年7月2日至2001年7月2日期间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4、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退役军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书记员5名(含基层法庭书记员)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司法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 (在1989年7月2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 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

4、学历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的基础知识,会熟练操作计算机。

5、法律、中文、文秘等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明光市人民法院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按照报名、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人民法院网、明光发布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要求:请有报名意向的人员于2019年7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所有证件复印件2份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明光市人民法院(明光市龙山路东段40号)主楼二楼大厅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或已与其他单位建立(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逾期未现场报名者,不再补报。

2、每位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真实情况、应聘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法律专业、学历高低依次排名。

4、领取准考证安排: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进行测试、面试。

5、本次招考报名人数必须达到各岗位人数的3倍或以上人数方予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技能测试、面试和计分方式

1、驾驶员技能测试、面试及计分方法:

①技能测试:

招录驾驶员首先要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达标的,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50%计分。

②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应变协调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50%计分。

2、司法警察技能测试、面试及计分方法:

①体能测试:

招录司法警察人员首先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达标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笔试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测试人选。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

②笔试测试的内容及评分:

内容:基本文化知识,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评分标准:按正确计分。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

③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根据前两项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应变协调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40%计分。

3、书记员技能测试、面试及计分方法:

①技能测试:招聘书记员分两项进行技能测试,即计算机输入中文听打和看打记录。

计分标准:计算机输入中文听打和看打以准确率和速度进行评分。

成绩计算:计算机输入中文听打和看打分别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

②面试

依测试成绩,分别按1:1.5的比例确定书记员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应变协调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40%计分。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我院实际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实施后,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内容按常规入职体检项目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了解被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社会表现等情况,方式主要是采取查阅档案、走访曾就业的工作单位和学校、听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全面准确把握招聘人员的情况。

三、公示、聘用及待遇

从测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光市人民法院网公示3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明光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录用人员,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录用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合同。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聘用后最迟于2019年9月30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按不符合招聘的学历条件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明光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纪律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0550-8132619)。

1、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可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当场提出,也可以在该项目公示期内向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投诉。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明光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加兵 罗晓晶 殷鹏楼

联系电话:0550-8132610、8132614、8777263

明光市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日

附件: 明光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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