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选调】2019年浙江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7  浏览次数:3500次   来源:尚邦公考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和身体健康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4.从事综合文字工作3年以上;

5.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从事公务员工作满3年。以上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19年3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二、选调办法

(一)报名及审核

本次选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报名咨询电话:88967338。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认真填写《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上温州人事考试网下载)一式2份;交1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职位不足5:1的,按比例核减选调名额。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经验以及综合文字能力,笔试占总分60%,面试占总分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有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决定选调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要求,经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任手续。

三、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由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处解释。监督举报电话:88967019  88967338。

附件: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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