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28  浏览次数:4896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为确保今年我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此次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下,由市考录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

3、保密、回避、监督。

二、面试对象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zui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时间地点与考场设置

(一)面试时间

蚌埠市定于6月9-11日进行面试。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进行,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场设置

面试考点分别设立面试考场和考生候考室等,考场内分别设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考生席、监督席和工作人员席(计分、计时)。面试考点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四、面试实施

(一)面试方法

此次面试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面试题本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满分100分。全省每天使用同一个题本。每天上午8:00正式开始面试。

(二)面试程序

1、面试考官组抽签。各面试考官组在考官组负责人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后进入所在考场。

2、面试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经保卫组验证入场,根据面试通知书要求,向对应考生领队签名报到。考生领队整理队伍后,向考务组报告人员情况,并在考务组的组织下进行考场抽签,确定各组考场序号,将考生通讯工具收交给监督组后,带队进入考生候考室。考生领队组织面试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3、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主持,由主考或副主考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每天上午7:30面试考官组熟悉题本。面试开始后,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号和有关要求依次参加面试,面试后按要求及时离开考场考点。

4、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zui高分和一个zui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由市考录办及时在蚌埠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面试考官选调

1、面试工作组的组成。市考录办负责统一抽调人员并组建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考官5名,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

考官原则上从已经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资格或培训合格的人员中选调。考官组的组成原则上采取随机的方式从考官库中确定。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客观公正性,今年面试工作,将继续加大面试考官的异地交流力度(往年考官组7名考官中,有5名是从外市聘请的)。同时为了保证监督效果,实行监督与考评职能分开,各面试考场配备1名由纪检(监察)机关人员担任的专职监督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给予监督。

为增加面试工作透明度,将邀请局政风监督员、社会监督员在考场内进行现场监督。

2、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面试实施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选调的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掌握面试技术与尺度,统一面试测评标准,明确纪律要求。培训结束后,应按规定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六、有关要求

公务员面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以下要求:

1、凡与面试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严格坚持“考培分离”原则,凡参加过社会上各类公务员考试考前培训班、辅导班组织、授课、管理等活动的人员,不得选调为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

2、加强对面试题本和面试成绩的管理,按规定做好接送、运转、保管和回收工作,当天的题本和成绩要当天封存,确保安全、有序。

3、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如无意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主动交纪检监察人员统一管理,违者视同作弊。对造成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4、严格执行考录工作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蚌埠市考录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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