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新技术推广站招聘专业测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0  浏览次数:3314次   来源:尚邦公考

安徽省新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8〕128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4: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为2018年8月1日(上午8:30-12:00)。

  2.面试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南楼401室(省新技术推广站)。

  3.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4.参加面试人员顺序,于当天现场按岗位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设定为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

  参加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测试按照50%和50%合成(统考公共科目成绩换算公式:统考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换算公式: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报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经信委审核、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省经信委人教处和我站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经信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71689

  监督电话:0551-62871857

  附件:安徽省新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公开招聘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聘用人数 姓 名 准考证号 统考成绩
3000294 1 金  翔 313430082503 214.5
许旭敏 313430083924 213.1
闫光临 313430040715 212
朱志欣 313430032904 205.8
3000295 1 彭向南 313430080819 208.6
程雨佳 313430080620 188.7
王  瑶 313430041629 188.6
马小四 313430036230 187.5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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