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宿松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24  浏览次数:6044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省人社厅、省卫生厅《2012年度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政办[2011]186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2012年度宿松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对象

    本次招聘计划数40个。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12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类别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对象为:(一)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二)应、历届医药类、财会、计算机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六)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本省已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统一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统一分配、公示、聘用报批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3月26日9时至3月29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2年度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具体的专业类别(按类别代码报考),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县人社局配合,按规定程序在网上进行。卫生局派专人值班,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专业类别规定的具体条件要求,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网上审查、咨询(政策、考务)服务等工作,并确保电话畅通。资格审查人员要及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因填报信息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咨询有关招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作出规范性解答。3月30日18时前,完成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3月30日16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进行改报名;尚未审查或未予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30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类别。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12年3月31日16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4月21日至4月23日期间,到安庆市人事考试院(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安庆市市府路7号)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zui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zui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012年 4月18日至2012年4月20日,应聘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实行全省统一招聘考试,报考宿松县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到安庆市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组织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县卫生局配合。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80分;专业科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上午8:00-9:00公共科目考试,考《医药卫生基础知识》(财会、计算机专业的考生考《职业能力测试》);9:30-11:30专业科目考试,考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

    具体考点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5月上旬,应聘人员可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总分100分为全省统考zui低控制分数线。凡考试成绩达不到10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卫生局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专业类别招聘计划数以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出现总分同分情况时,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专业科目仍同分,按照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复审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成绩(须在考试zui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身份证不一致要提供有关证明)及复印件1份;2、凭执业资格报考者需要提交执业证原件、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4、未取得毕业证的2012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有效证明及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5、招聘专业规定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6、报名人员属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7、5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

    资格复审工作具体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县人社局配合。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已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须在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须提供的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全程参与。县人社局、县卫生局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照专业类别招聘计划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对象另需提供:1、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附件5);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4);3、学籍档案材料或学习、工作证明材料。

    体检在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规定程序、时限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限一次)。

    考察、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县人社局、卫生局根据“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并会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和招聘结果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县卫生局按《2012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安排一览表》(附件2)、《2012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分配方案》(附件3)的规定确定聘用人员的单位,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再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办理聘用手续。

(八)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有关事宜

    体检收费根据相关规定另行收取。

    本公告将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庆市人事考试网、宿松县政府网站、宿松县卫生局网站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卫生局网站发布。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和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招聘的具体工作。县监察局将全程监督,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0556-7849317  0556-7821270

          县卫生局 0556-7819536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556-7821887

 

 

附件1:2012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类别计划表.xls

附件2:2012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安排一览表.xls

附件3:2012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分配方案.doc

附件4:2012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doc

附件5:2012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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