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制定民法总则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发布时间:2016.11.25  浏览次数:6084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11月21日至23日在四川省就制定民法总则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历史使命感,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制定好民法总则,为编纂好民法典打下坚实基础。

  张德江说,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重要的基本法律,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规范社会生产生活关系的总规矩。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具有统领作用,一定要确保质量。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两次审议,还需要进一步精细打磨,不断完善。

  【明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民事主体地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明确其民事主体地位,是制定民法总则和修改相关法律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只有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规定,才能使它们更好地发挥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

  【谈企业等民事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问题】张德江说,民法总则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的产权等各种权利。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获得法律保护。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必须制定更加有力有效的法律规定,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让民事法律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制定民法总则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张德江指出,制定民法总则必须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贯彻和体现宪法精神和宪法原则,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问法于民,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制度安排。

  一要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全面总结我国民事立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已被实践证明可行的民事法律规定,突出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使民法总则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得到完善、发展、提高。

  二要正确处理好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各分编的关系,切实把握好民法总则谋篇布局、提炼归纳,为民法典各分编提供正确指引、科学衔接。

  三要正确处理好民法与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明确清晰、相互协作配合,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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