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怀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9  浏览次数:3324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怀宁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和笔试成绩(经查分均无误),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8:30—17:30。

  地点:怀宁县人力资源市场(原劳动保障大楼一楼)。

  三、须知事项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

  3、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zui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附:怀宁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怀宁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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