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审计职业学院专业测试(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9  浏览次数:3219次   来源:尚邦公考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经院党委研究,现就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统考笔试准考证,其中专职档案管理岗(岗位代码3000559)、教务管理岗(岗位代码3000560)、主办会计岗(岗位代码3000561)、学报编辑岗(岗位代码3000562)、专职学生心理咨询岗(岗位代码3000563)、专职招生就业工作岗(岗位代码3000564)于当日7:30前至学院图书馆4楼学术报告厅报到;专任教师岗(岗位代码3000554、3000555、3000556、3000557)、专职辅导员岗(岗位代码3000558)于当日9:00前至学院图书馆4楼学术报告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地点: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图书馆楼。

  2.专业测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岗位代码3000554、3000555、3000556、3000557)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专职辅导员岗(岗位代码3000558)采取主题班会方式进行;专职档案管理岗(岗位代码3000559)、教务管理岗(岗位代码3000560)、主办会计岗(岗位代码3000561)、学报编辑岗(岗位代码3000562)、专职学生心理咨询岗(岗位代码3000563)、专职招生就业工作岗(岗位代码300056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各岗位专业测试人员现场抽签决定测试顺序。

  (1)试讲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试讲者根据所报岗位,试讲前60分钟随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

  (3)主题班会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职业能力等。测试者于测试前60分钟随机抽取班会主题或内容后封闭准备(不得携带上网设备),测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

  3.专业测试考官组

  每个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4.专业测试评分

  试讲、结构化面试、主题班会满分均为100分,按照7名考官评定分值,去掉1个zui高分和1个zui低分后,计平均分。平均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zui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5.zui终成绩合成

  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考试zui终成绩,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所有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审计厅、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各岗位依据专业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考试zui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第yi项要素成绩高者优先)。考察、体检工作由省审计厅人教处会同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安徽省审计厅网站和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

  五、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审计厅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相关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省审计厅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3617029

  监督电话:0551-64678360、6361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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