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经信委部分市级无线电监测站专业测试(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9  浏览次数:3170次   来源:尚邦公考

省经信委部分市级无线电监测站2016年度

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zui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每人为20分钟,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顺序,于当天现场抽签确定。专业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28日至29日进行,具体时间为7月28日、29日8:30-17:00。报考宿州、宣城、亳州、蚌埠无线电监测站的考生请于28日8时前;报考滁州、铜陵、马鞍山无线电监测站的考生请于29日8时前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省经信委北二楼会议室。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省经信委北二楼会议室。

  (三)考官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zui低分数线为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zui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结构化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第yi评分要素(综合素质能力)得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7178562871199

  监督电话:0551-62871879

  附件:附件.doc

    点击查阅: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面试辅导课程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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