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包河区招聘56名治安巡防队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01  浏览次数:3405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为创建“平安”包河,强化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经批准,合肥市包河区保安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防队员,主要承担包河区社会治安巡逻防范工作。招聘名额共56名,其中,内勤人员(文员)6名,外勤人员(涉及夜间巡逻)50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治安巡逻工作,吃苦耐劳,品德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内勤人员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公文写作基础。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的顺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日(周五)~2016年7月10日(周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专业治安巡逻大队(骆岗街道办事处向东100米)。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须同时提供复退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填写《合肥市包河区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治安巡防队员报名表》,同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免收报名费。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办公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三)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1000米跑测试标准:4分30秒以内。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现场公布分数。

(五)体检和政审

依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体检和政审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如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录聘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手续、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实行非标准工时制,聘用期间统一配备服装器具,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每人每年不低于3.56万元(含工资、各项保险、服装器具、工作经费、管理费用)等。

五、其它

1、咨询电话:0551-63713812(包河区专业治安巡逻大队办公室)。

2、相关查询网站:中国·包河(http://www.baohe.gov.cn)。

合肥市包河区招聘专业巡防队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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