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灵璧县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浏览次数:3720次   来源:尚邦公考

  关于2016年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6年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笔试后人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对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70分)以上的考生,按各岗位招聘数1:3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zui后一名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各岗位具体复审时间:

  1、0403001—0403004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7日(星期一)

  2、0403005—0403010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8日(星期二)

  3、0403011—0403016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9日(星期三)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省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安徽省灵璧县灵城南关桥头北200米路西,原实验小学院内(北五楼)。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考生需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等材料。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五、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

  咨询电话:0557-6081663

  安徽省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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