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6.22  浏览次数:3972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专业笔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科研潜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专业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制。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

  (1)专业笔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考生请于7月10日上午8:45前到考场核对身份。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下午2:30—6:30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五楼会议室。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分别设立面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不少于4人。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zui低控制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zui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考生考试zui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35%(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与专业测试成绩65%合成确定。专业测试成绩比例(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考试zui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发改委网站和安徽信息网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zui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由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zui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发改委网站和安徽信息网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安徽省发改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社厅与省发改委监督、指导下,由省经济信息中心按照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发改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部门: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551-62602197、0551-62602022

  监督电话:0551-62602666

  单位地址:合肥市红星路92号

  点击查阅: 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面试辅导课程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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