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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2012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国家行政学院2012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国家行政学院主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行车路线:西三环苏州桥向西第yi个红绿灯左转(向南)约300米,即到学院东门。 地铁、公交路线: 1、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乘374路公交车到万寿寺/紫竹桥北,换乘534路,到厂洼北站下车即到学院东门。 2、在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下车,步行到公交西直门站,乘534路公交车到厂洼北站下车。 考生请从东门进学院,按指路牌行进即可。 三、面试及资格复审时携带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 (二)准考证、考试报名登记表(贴照片); (三)在校学生提供所在学校的报名推jian表(加盖公章); (四)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上述材料中,报名推jian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交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学院负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请于1月31日前将考试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发到邮箱(sanchu@ns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确认参加国家行政学院***(职位代码后4位)职位面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23日14:00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主楼C305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当日17:00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8:30前到候考室报到,截止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日13:00前到候考室报到,截止13:2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学院联系人: 刘金亮 电话:010-68928871 13401002694
国家行政学院人事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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