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亳州蒙城县县级公立医院选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7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16  浏览次数:3296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为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48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皖发〔2001〕1号)、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县第yi、第二人民医院及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经县医管委研究同意,蒙城县第yi、第二人民医院及县中医院选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用考察比选的方法进行,同等条件下,以职称条件选聘的,按照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顺序聘用;以学位选聘引进的,按照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顺序聘用。

二、选聘条件及名额

1.选聘范围及名额

第yi类:医疗卫生方面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省内医疗卫生专业某一学科、领域的带头人、领军人才,选聘3名。

第二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级综合医院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二级综合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其中正高50周岁以下,副高45周岁以下,选聘3名。

第三类:具有卫生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选聘9名。

第四类:“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选聘12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本县卫生计生系统在职人员。

三、引进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月19日。

3、报名地点:蒙城县卫生计生委督察队三楼会议室。(嵇康北路43号)联系电话:0558-7622434。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供真实的个人简历、个人业绩等书面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生计生委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县纪委全程监督。

(三)考察比选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比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社局网、蒙城县卫生计生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事业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包含在合同期内),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纳入聘用单位编制内岗位管理,享受该单位同职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并在合同期内享受相关人才优惠政策,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提供,具体标准如下:

第yi类人才:一次性发放人才安家补助30万元,每月发放人才津贴5000元。

第二类人才: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发放人才安家补助20万元,每月发放人才津贴3000元;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发放人才安家补助15万元,每月发放人才津贴2000元。

第三类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人才安家补助15万元,每月发放人才津贴2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人才安家补助10万元,每月发放人才津贴1000元。

第四类人才:一次性发放人才安家补助5万元。

聘用人员因辞职、自动离职或违反医院规定等原因被解除合同,未满服务合同期离开本院,均须全额归还补助津贴及各种培训费用。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

1、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将进行面试,择优录取。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2、查询网站: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社局网、蒙城县卫生计生网。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蒙城县卫生计生委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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