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对讹人的老人不妨也建立“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14  浏览次数:3548次   来源:尚邦公考

目击者说,当时她和室友去淮南师范学院吃饭,与小袁对向而行。事情发生之前,她看到老人走路不稳,一崴一崴的。后来,小袁骑车从老太身边经过,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老太就倒地了。当时小袁骑车已经过去了,老太又喊住小袁,小袁把车子停下,将老太扶着坐了起来。她当时犹豫是不是过去,后来还是过去了,和小袁一起帮老人揉腿。

  开封60岁老人骑电动车涉水倒地因无人及时扶起而离世引发的社会关注热点尚未退温,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因扶老人被讹的消息再次传来,虽说扶弱济贫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再好的传统美德,也经不起讹人老人三番五次的这么折腾。

  不是么?当我们对开封60岁老人骑电动车涉水倒地因无人及时扶起而离世发出强烈谴责时,又有谁理解那些为扶摔倒老人被讹的人心中的那些无奈和苦楚?如果那些讹人的老人真的为老不尊,当其再次摔倒时,还有脸埋怨路人的冷漠和无情么?

  要让中华民族扶弱救贫的传统美德继续发扬光大,必须对那些讹人的老人采取必要措施,针对社会上现在比较流行的“黑名单”制度,笔者以为,对那些讹人的老人,不妨也试试推行“黑名单”制度,不过在推行该制度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那些情节轻微,能够知错就改的讹人老人,如果社会影响不大、危害不重并争得被讹人原谅的,只给予批评教育,一般不纳入“黑名单”制度;对那些被列入“黑名单”的老人,要视其情节恶劣程度,相应克减其应享受社会提供的特殊福利待遇,以示惩戒。

  其二,要考虑老人的现实情况。对那些因年龄较大、智力障碍等原因导致“讹”人的,在查清事实后,不能追究老人的责任;如果老人本身不想讹人,但因子女怂恿所致,也要酌情给予从轻处理;对主观上有讹人故意、客观上又没有改正行为的,要记入“黑名单”。

  zui后,要建立科学的除名制度。对那些列入“黑名单”的人员,要建立相应的有效期,期满之后,要及时将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除名;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老人,如果在期满之前有助人为乐行为的,要根据其对社会贡献大小及时将其从“黑名单”中除名;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老人,要建立相应保密制度,以免伤害老人自尊,给老人晚年生活带来过大的心理负担。

  总之,建议给讹人老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只是权宜之计,在社会风气转好、讹扶摔倒老人现象基本销声匿迹时,也就是“黑名单”制度寿终正寝之时,相信那些有讹人意图的老人能够及时打消讹人念头,别再倒逼社会出台“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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