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淮北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0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0  浏览次数:3482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5淮北濉溪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0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名,男女不限。具体见《濉溪县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

()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年龄在20-35周岁(1980930日至1995930日期间出生)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在170cm以上,女身高在158cm以上,特别优xiu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程序具体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97日至911

2、报名地点: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61-6082716 0561-6076159

3、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濉溪县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由考生自行在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

(2)报名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交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考务费90元。

(5)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为达到足额招聘的目标,因报考人数不足而被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应在其他岗位足额招聘的前提下,再从高分到低分补足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补足的招聘人员聘用后由法院统一调配使用。

经常居住地在法庭辖区内报考该法庭的优先聘用,濉溪法庭除外。(百善法庭辖百善镇、临涣镇,铁佛法庭辖铁佛镇,五沟法庭辖五沟镇、韩村镇,双堆法庭辖双堆集镇、南坪镇,孙疃法庭辖孙疃镇,四铺法庭辖四铺镇)

(6)准考证领取时间:915-16日本人凭报名收费发票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计算机操作测试、笔试、面试

考试项目为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20%),内容: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卷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计算机测试(占总成绩的30%),内容:汉字速录(侧重)WORDEXCEL基本操作。卷值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3、面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完成后,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折算合成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体检及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按照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zui后一名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五、聘用及培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法院与濉溪县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由濉溪县劳务派遣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务合同。县法院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和使用。三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务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六、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工资220元。年度考核为特别满意的聘用人员(占全部聘用人员的10%),下一年度内每月增加基本工资的10%。

聘用人员在本院工作每5年工资增加一个档次。

3、按年度增加工龄工资。

3、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由用工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标准缴纳。

4、试用期满后,由单位统一发放制式服装和审务通等装备。

5、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561-6082716(县人才服务中心)

0561-6076159(县法院政治处)

监督电话:0561-6089002(县纪委、监察室)

0561-6087052(县法院监察室)

点击下载>>>>

2015年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doc

2015年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doc

濉溪县人民法院

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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