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06  浏览次数:3715次   来源:尚邦公考

2015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15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51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要求,现将2015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4届、2015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社区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民政、司法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5年我市共计划补录192名,其中,埇桥区117名、砀山县23名、萧县9名、灵璧县34名、泗县7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名。具体岗位由市和各县区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814日至8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

  (二)912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宿州市,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1031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复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58149:00820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5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21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821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24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98日至91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于911日到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务新区主楼222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zui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zui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912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宿州市,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zui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现行工资标准为1860/月;工作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九、其他

  本次补录的其他有关信息,将会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zld.gov.cn)、宿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zks.gov.cn)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52424(市人社局就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3453(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0811(市人社局监察室)

 

  附件:宿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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