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芜湖市镜湖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8  浏览次数:3695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我区2015年省统招中小学新任教师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

凡报考我区2015年省统招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

资格复审地点: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八楼816办公室(长江中路51号,造船厂东大门隔壁,可乘坐1、3、12、13、14、28、38等路公交抵达)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入围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未下发的,提供由所在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jian表、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网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资格复审表(登录http://jszp.ahzsks.cn网站可打印资格复审表)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和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需提供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上述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遗失的,可使用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陆报名系统重新下载打印。

2、所有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请及时关注镜湖区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按时前来资格复审,恕不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

4、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做好时间安排,务必按要求带齐并保管好有关证件,并注意路途安全。

咨询电话:

0553-3902611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15年镜湖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参加资格复审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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