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遴选公务员加试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01  浏览次数:7243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2011〕4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省纪委、监察厅遴选公务员加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试面试人员、时间、地点

1、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考生;

2、时间:加试时间为12月10日(周六)上午8:30—11:30,面试时间为12月11日(周日)全天;

3、地点: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即清风苑宾馆,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与青阳路交叉口东北角,五里墩立交桥西北侧,可乘3路公交车到青阳路站下)。

二、加试面试方式

  (一)所有参加加试面试人员,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填写好的履历表、1寸蓝底免冠标准照5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5张、黑色水笔(或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加试安排

1、加试人员范围:报考省纪委、监察厅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文字类(300002、300005职位)的考生;

2、加试人员须于12月10日上午8:00前到达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北楼,核对有关证件,抽签决定座位号;

3、加试内容:文稿写作。

(三)面试安排

1、面试人员范围:所有考生(报考300001—300005五类职位);

2、面试人员须于12月11日上午7:30前到达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主楼一楼大厅,核对有关证件并进行抽签,接受封闭管理,时间1天;

3、面试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个面试考官组设7人,外请考官不少于4人。当场公布面试分数。

三、综合成绩合成

1、执纪执法类和组织人事类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2、综合文字类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2:2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3、所有加试面试考生成绩,5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纪检监察网”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规定,依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遴选职位名额1至2人的,差额1人;3至6人的,差额2人;7至11人的,差额3人。对考察合格者,统一组织到具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察、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遴选工作在省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纪委机关党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切实维护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

咨询电话:0551—2606841、2607174;

监督电话:0551—260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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