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遴选公务员加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1.11.16  浏览次数:4954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组通字〔2010〕42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42号)等有关规定,报考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300018综合文字职位的考生笔试后须进行加试。经研究,加试方案如下。

一、加试人选范围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面试入围人选。

二、加试内容和成绩计算

加试内容:机关公文写作。

成绩计算: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面试综合成绩。

三、加试时间和地点

加试时间:2011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

加试地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楼7楼会议室。

四、有关事宜

1、加试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2、进入加试、面试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8:00—17:00。资格复审地点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加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加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咨询电话:0551—5599813、559981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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