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09  浏览次数:9538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优xiu人才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县委党校副校长(副科)1名;团县委副书记1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县财政局副局长1名;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二、范围对象
  全县范围内党政群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市驻庐单位)的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干部身份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原始学历为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或取得成人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机关工作人员须任科员级职务或参加工作2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须现任中级及以上(须聘任)技术职务。报考其他职位的,须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或现任机关中层干部以上职务,或现任事业单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聘任)2年以上且任中层管理以上职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除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和县委党校副校长职位:中共党员。
  团县委副书记职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位:宏观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或具有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
  县财政局副局长职位:财会、金融及经济相关专业,或具有财政、金融管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
  县水务局副局长职位:水利、水电及建筑、建设相关专业,或具有水利管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期限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近三年在年度效能建设、工作考评等检查评比中受到停职检查等责任追究的;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四、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先锋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统一组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10人。少于规定报考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各镇报名人员到所在镇组工办报名,县直单位报名人员到所在单位办公室(人秘股)报名。报名者也可直接到县公选办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4)个人报名登记表(登陆庐江先锋网下载);(5)其他有关材料。
  镇组工办和县直单位办公室(人秘股)负责本镇、本单位的报名登记、汇总和资格初审工作,于2011年10月22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一份,以及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统一送县公选办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公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3、笔试。笔试按照岗位特点,注重实绩能力,坚持干什么考什么。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及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法律知识、现代科技基本知识、文史知识、时事政治和省情、市情、县情等。专业科目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等。其中:报考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党校副校长(副科)、团县委副书记和县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的,笔试只考公共科目一门。
  笔试试卷的命题和阅卷由县公选办负责,考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4、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为避免对应试者以往业绩优劣难分清、贡献大小难评判的现象,在面试现场提供应试者个人评先评优和获奖情况书面材料,供评委们参考。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有关方面代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同时随机邀请部分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监督员和选人用人评议员旁听。面试的命题及组织,由县公选办负责。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5、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情况。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的方式进行。
  6、研究决定。县委对每个职位的建议人选进行研究,并差额投票表决,确定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如某职位没有合适的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7、任用。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然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任用结果。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自任用之日起,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面试、考察、研究决定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5日至22日。
  2、笔试时间:2011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11年11月中旬至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县成立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负责人兼任。办公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联系电话:0565-7328684。
  七、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65—7322176(县纪委信访室)、7339219(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本公告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庐江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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