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18  浏览次数:4166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为进一步加强县人民医院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规定,现将我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旌德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岗位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临床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drsj.gov.cn)、旌德县卫生局(www.jdwsj.net)、旌德县人民医院(www.ahjdyy.com)发布。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旌德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 11月17日起—11月2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旌德县人民医院医务科,联系电话:

  0563-8601063     05638601059

    13956592972      18156305795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5、报名表的填写:报考人员应填写《旌德县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6、资格初审:由县人民医院负责。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 11月24 日- 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科目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计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计分。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若zui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成: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zui高分和一个zui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均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递补参照此法。

    1、体检的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照皖政办〔2014〕6号文件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旌德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8601063;1395659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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