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蚌埠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兼职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26  浏览次数:3877次   来源:尚邦公考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财政局(国资委)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蚌埠市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教人[2014]22号文件),经学校研究同意,公开招聘2名编内聘用兼职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录取后能够满足岗位工作时间和教学任务的要求。
   (二)岗位及具体条件
    1、旅游管理:1名。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相同或相近专业,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责任心强,有相关行业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在50岁以下。
    2、中餐烹饪:1名。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餐烹饪相同或相近专业,有中餐烹饪及相关行业资格证书,动手能力强,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在50岁以下。
    二、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技能操作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共分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技能操作考核、答辩)、体检、考察、聘用六个环节。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20日(周三)——8月27日(周三)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接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蚌埠商贸学校。详细地址:蚌埠市解放路290号(解放路大润发超市斜对面)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获奖证书、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也应提供。
    4、资格审查: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直至聘用资格。
    (二)面试
    形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技能操作考核、答辩。由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
    2、技能操作:聘请行业内相关专家进行考评,满分100分,根据岗位情况,采取实际业务模拟操作进行技能水平考核。
   3、答辩: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要求,对考生能力进行考核,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和社会能力,满分100分。
    综合成绩依上述三项考核成绩合成确定,其中教育教学能力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40%,答辩成绩占20%。若综合成绩zui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教育教学能力、技能操作能力和答辩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三)体检与考察
    按1:1比例组织入围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 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拟聘人员是学校非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由其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后,方可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兼职教师是退离休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学校与拟聘用人员本人签订聘用协议,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协议即为工作协议。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或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其它不适宜继续聘用的情况(详见聘用协议书),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通知聘用人员。
    四、聘用待遇
    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按课时计酬。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已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兼职教师,符合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由职业学校推jian,参加教师职称评审;兼职教师在校期间可申请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兼职教师同在职教师一样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培训,纳入学校教师常规管理。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教育网(http://www.bbjy.com)、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 )、蚌埠商贸学校网站(www.ahbbszg.com)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招聘教师咨询:18955237231(赵萍)18055271061(周王斌)
蚌埠商贸学校办公室:0552—3990281,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蚌埠商贸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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