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0年基层公安民警定向培养招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1.10.31  浏览次数:5142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后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额及规定比例确定的考生(含递补人员)。对出现缺额的递补人员将按规定进行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9月6-7日8:30-17:00。

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9月9-10日8:30-17:00。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进行递补的,从该职位达线人数按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须保持手机开机,12小时内不复短信的视为放弃,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逾时视为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教学楼(合肥市大蜀山南望江路559号)。

四、资格复审材料及程序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有关材料。招录职位有学位等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同时,退役士兵还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负责其退役安置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本人或家庭户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四项目”人员还须提供:①国家或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录取批件或聘任(服务)期满后颁发的相关合格证书;②本人项目聘任(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③中央有关部委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组织选拔的安徽籍人员,须提供有关籍贯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及有关复印件提供给审查人员备查)。

(二)资格复审根据考生报考职位类别分设若干复查组,考生根据现场示意图或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到相应审查处进行资格复审,由复查人员在笔试准考证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复查结论。

(三)经资格复审未确认合格的考生,可凭复查签名的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到现场政策咨询处进一步咨询和登记备查。

(四)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凭审查人员签名的笔试准考证到缴费处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每人70元)。

(五)考生缴费后,按所报考职位类别,到“面试通知书领取处”上交复查签名的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出示缴费票据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复审纪律要求

考生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省公安厅咨询电话:0551-2801299,

资格审查期间咨询电话:15209849088

 

 

安徽省公安厅

二O一O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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