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招录法院系统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31  浏览次数:5430次   来源:尚邦公考
一、复审时间:

2010年9月6-8日

二、复审对象

2010年全省法院系统定向培养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2010-8-27)。

三、复审安排

1.考生请于2010年9月6号到8号日上午8:30—17:30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七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过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有关材料。招录职位有学位等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同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四项目”人员还须提供:①国家或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录取批件或聘任(服务)期满后颁发的相关合格证书;②本人项目聘任(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③中央有关部委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组织选拔的安徽籍人员,须提供有关籍贯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看见通知后,请在工作时间速与我们联系确认。电话:0551—559971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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