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0年政法干警培养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1.10.28  浏览次数:4968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安徽省2010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招录工作规定,此次面试定于9月15-17日三天内进行。现就面试入围考生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的考生,须于9月8日下午6时前按所报考职位的部门类别,分别前往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由省直各政法机关留存。考生应及时主动与报考职位所属的省直政法主管机关联系,了解该部门对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同时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并按规定缴费(70元/人)。如须开具发票,由招录机关暂开收据,事后由招录机关到省人事考试院开具正式发票。考生缴费后,招录机关即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和《面试考生须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和参加面试。

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此出现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由招录机关按规定于9月9日上午12时前按规定报省招录办核准递补人选名单,于9月10日下午5时前完成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和缴费等确认手续。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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