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基层一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4.07.20  浏览次数:4221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马鞍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及《马鞍山市雨山公安分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雨山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基层一线男性警务辅助人员50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
  本次招录岗位是派出所、巡警大队等基层一线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人数为50名。主要职责是协助警务及夜间巡逻工作。具体岗位由分局录用后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
  报考雨山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大专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扩大到高中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至1996年7月15日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9。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反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退回劳务派遣机构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心脏病或其它疾病影响履行职责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1)请报考人员于即日起至7月27日下午5:00前报名。报名方式分为两种:一是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统一到雨山公安分局五楼政工科报名。二是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雨山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至雨山公安分局邮箱(ysgafj@126.com)。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截止后,雨山公安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初选的将通过电话(现场报名)和邮箱(网上报名)两种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审核确认。接到通知的报名人员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至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对审核确认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2、考试: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行体能测试(按照招警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和面试(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生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拟录用人数进行体检。
  3、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
  4、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雨山公安分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及福利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雨山区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马鞍山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全年工资总额三万余元(含五险一金,分基本工资及年终奖)。辅警在岗期间按国家法律规定保障休息、休假时间。到岗工作住宿自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2422728;监督举报电话:2422709。
  六、本简章由雨山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雨山公安分局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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