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1.10.28  浏览次数:3981次   来源:尚邦公考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省直机关公务员?

凡符合2011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的报考范围和条件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主要包括:

(1)本省市级以下使用行政编制的党政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考生类型:A);

(2)本省市级以下中直单位(比如国税、海关等)、省垂管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考生类型:B);

(3)省白湖、南湖、九成坂人民检察院,以及省属监狱劳教基层单位已办理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考生类型:C)。

2.哪些人员可以报考省直党群口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凡符合2011年省直党群口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报考范围和条件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主要包括:

(1)符合省直机关公务员报考范围和条件的公务员;

(2)本省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现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考生类型:D)。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晋升提任领导职务,以及调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5)截至2011年8月31日,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不满2年的;

(6)非本省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4.锻炼期满的选调生能否报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加强选调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8〕13号)规定精神,截至2011年8月31日锻炼期满2年、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调生,可以报考(考生类型:E)。

5.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服役年限能否合并计算?

可以合并计算,但必须已经履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手续。

6.聘任制书记员能否报考?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zui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法发〔2003〕18号)规定精神,聘任制书记员不能报考。

7.报考年龄如何计算?

以报名第yi天(7月28日)为节点计算,2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8日(含当日,下同)之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8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8日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28日之后出生。

8.2009年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2009年8月31前正式上班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第yi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第二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报考;2009年9月1日之后上班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因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不满2年,不能报考。

9.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一旦录取,领导职务将不再保留。

10.要求考生为中共党员的,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

11.获得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党校学历证书的能否报考?

专业(学业)、结业证书不属于学历证书范畴,不能凭专业(学业)、结业证书报考。根据中发[1994]5号、中发[1995]11号和皖办发[1992]6号等文件精神,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包括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均承认其同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因此,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学历可以比照同等国民教育学历报考。

12.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能否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不能比照报考相应的职位。

13.报名表如何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须于7月31日17:00前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报名表,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属于科级领导职务的县、乡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还应当报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14.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如何参加笔试?

可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

15.对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计划表》中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咨询省直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可查询《职位计划表》相关栏目。

16.是否有指定的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此次遴选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省公务员局综合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尚邦公考

微信号:dxgwyedu

让学员带着“?”来,带着“!”踏上成“公”之路

立即关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