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信社考试经济法之审计法
发布时间:2014.03.04  浏览次数:5725次   来源:尚邦公考

资料下载:第三章 审计法.doc

安徽农信社考试经济法之审计法

一、判断题

1.逆查法的优点是能全面地审查问题,不易有遗漏。(   )

 

2.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无需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

 

3.上级审计机关认为下级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

4.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确定。(   )

 

5.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只需出示审计通知书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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