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宣城市政法干警考试体检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9  浏览次数:4138次   来源:尚邦公考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宣城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名单

宣城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咨询电话:3029114、3015839,监督电话:3023986。

二、体检时间安排

我市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时间安排于12月13日(周五)进行。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有关事项

1、领取方式:体检通知书均需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将两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委托书书写在这张纸空白处,委托书内容为“本人委托×××代领本人的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通知书并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本人签名、日期”)、一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领取。同时,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缴纳体检费和交通费(约450元)。

2、领取地点: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宣城市叠嶂西路27号,八佰伴商场对面)

3、领取时间:12月12日(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4、逾期不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空腹到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详见体检通知书。

6、体检工作前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建议不要更换手机号。

四、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按规定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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